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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字法”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010年05月0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庞艳萍 王小云

  土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土地利用合理不合理,利用率高不高,事关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所以要充分认识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尽快推行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变土地的土地供需矛盾,在有限的土地上发挥其最大的价值。修武国土局采取六项措施,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切实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一是“管”。严格监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巡查和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切实维护土地出让合同的严肃性。对批而不建、圈而不用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对工业用地管理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要”。对招商引资项目较大,前景好、污染小且符合供应要求的项目,优先为招商引资企业做好用地服务工作。限制“花园式”企业,引导企业向空中要地,建高层、鼓励建设标准化厂房;旧城改造也要走向空中要资源,要发展空间的路子,规划建筑物层数,扩大投资密度,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三是“控”。加强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和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强化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严格控制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五项指标及相关违约责任,大大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严格处置闲置土地,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的,坚决依法收回,统一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纳入收购储备,重新进行市场配置;对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定的日期满1年未动工的,对那些“批而不用,占而不用”的土地,采取限期开发、收取闲置费、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率。

  五是“盘”。加大储备土地的处置力度,逐宗按规划用途、有针对性的对未供应储备土地进行盘活。对闲置土地、两年内无动工的企业,利用效率不高、投入不足、建设缓慢、投产无效的企业进行清理,重新盘活,探索集约化发展途径。

  六是“聚”。按照县政府“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企业向园区集结”的要求,加快城区内工业企业向外搬迁步伐,调整产业结构,做好对当前土地低效工业园区的兼并重组,对工业园区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发挥集聚效应,着力节约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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