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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大柳镇:土地流转“转”出乡村新活力

2024年04月18日 来源:海报新闻

  “土地流转好啊,地不用自己种了,每年还有租金可以收,还能外出打个零工,我十分愿意、百分支持,相信以后的生活会越来越好!”握着刚刚发放的土地流转租金,宁津县大柳镇孟王村村民刘志敏高兴地说。

  2024年以来,宁津县大柳镇立足实际情况,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发展土地规模经营为方向,大力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产业振兴,为乡村振兴增添内生动力。

  组织引领挂图作战

  宁津县大柳镇召开土地规模流转工作推进会,围绕全年目标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实行周汇报、月调度。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各管区书记、经管站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管区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摸清底数加强宣传

  探索“柳下夜话+规模流转”模式,成立土地流转工作专题调研组,深入宁津县大柳镇35个行政村实地走访调研,摸清土地流转种粮大户、村集体托管、群众流转意愿等底数,明确工作着力点和薄弱环节。召集村“两委”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开展座谈会7次,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详细介绍土地流转政策,打消群众顾虑,做好动员工作。

  立足实际多措并举

  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宁津县大柳镇推出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集中3套方案。对于愿意流转的农户,村委会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山东省供发集团等主体签订流转协议;对于有疑虑或不愿意流转的农户,村委会协调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户耕地进行耕、种、防、收等托管业务,农户只需交纳服务费;对于村级班子强、经营有能力、群众有意愿的村庄,鼓励村集体发挥能动性,由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或选出能人,带动大家一起经营。

  宁津县大柳镇持续推进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鼓励各村在土地流转实现村集体增收后,大力推进土地流转资金向村民保障倾斜、向基础设施倾斜、向文化生活倾斜,让土地流转撬动大柳镇乡村振兴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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