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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国土分局:筑牢基本农田保护“防护堤”

2010年04月0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丁 勇

  面对保发展、保红线“双保”政策的双重压力,对于怎样保护耕地,特别是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江苏宿豫国土分局认真履行职责,实践承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筑牢基本农田保护“防护堤”。

  该区行政辖区共有乡镇16个,村民委员会(居委会)295个。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75.62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67.53万亩。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16个,保护片214个,划分保护块1572个,埋设保护界桩9233个。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该区认真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政府负总责,逐级抓落实的社会化责任体系,强化本辖区基本农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区政府与乡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考核责任状16份,乡镇与村居委会(居委会)签订责任书295份,村(居)委会与村组农户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15.3万份,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形成了政府、村居和农户共同承担的保护责任。

  保护基础工作形成了规范化管理

  基础业务工作规范化。各乡镇按照基本农田六有制度要求,全面建立了一个领导小组、一个监察巡查网络、一本巡查记录、一本基本农田保护台帐、一套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一套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

  保护标志规范化。全区设立的16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示牌、214个保护片牌、1572个保护块公示牌,均按统一规格、分类制作、分别设立。对埋设的9000余根保护界桩,也按统一尺寸、统一标志、统一材料、统一颜色制作,统一深度埋设。

  监督管理信息化。该区已把基本农田保护各类信息数据建立了电子台帐、信息库、电子图件,实现了监督管理信息化。

  日常管理形成了常态化

  保护责任实行同步管理。该局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整体工作内容,与政府目标管理实行同步推进,分局与监察大队、规划用地科签订责任状,和每个国土资源所建立责任合同,国土资源所与所内人员划分责任区,实行一级抓一级,自觉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变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动态监管及时落实。监察大队实行每月巡查一次,国土资源所实行每月巡查三次制度,做到分局有专门执法机构,国土资源所有专人负责,村组有信息联络员。

  标志牌实行定期管护。该局每年都安排各国土资源所对所辖基本农田保护区公示标志牌、保护片牌、保护块牌和界桩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近几年累计下拨40多万元经费对基本农田保护破损设施进行修缮和维护,并制定了每年一次检查管护制度,以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完整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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