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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亟需建立统一管理平台

2022年07月05日 来源:滨州网

  近期,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今年小麦丰产价又高,但有个别种粮大户却面临着被迫涨地租的头疼事。

  目前,山东土地流转面积超过4100万亩,土地流转率超过42%。大户流转土地的方式大多是直接和农户签协议,或通过与村集体签合同实现集中规模流转,当然也有一些熟人之间的口头约定流转。

  然而,现实中毁约的情况却屡见不鲜。前几年有大户因经营不利突然抛地跑路,这些年也有农户眼馋高粮价,私自要求退地或涨地租。大户经营遇困和粮食高价,多是正常的市场波动导致的。如果遇到市场波动时,合同约定就失去限制作用,这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长期发展极为不利。

  为稳定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内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实现交易行为有序、规范、合理、合法,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建立一套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系或具有实际约束力的管理平台。近年来,临清市、滕州市等地就探索建立了统一的土地流转平台,以规范流转行为,有序利用土地资源。其中,临清青年路街道朱庄村的600亩集体土地,就是通过临清市与聊城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合作搭建的临清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统一流转,不仅规范了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行为,还大幅提高了土地流转价格,保障了农民收益和流转关系稳定。

  根据各地经验,要建统一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首先要在交易双方共同参与的基础上,引入地方政府和村集体以实际有效的方式参与平台监督管理。毁约行为其实就是合同没有实际约束力,这就需要具有一定约束力和话语权的“公家”和“集体”参与其中。

  保障合同施行应推出有效管理约束措施,平台可探索农村土地交易保障金制度,对大户形成约束,保障农户利益不受损;也可探索村集体违约金制度,通过制约村集体来间接约束农户违约行为;还可探索农村产权交易信用体系,对违规毁约方进行信用降分和信用档案分类,公示其失信行为,配合提高失信方以后的产权交易成本和进入交易平台的门槛等。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规范农村产权交易的文件,明确土地流转等产权交易的管理办法、交易流程、交易规则、交易操作细则、纠纷调处办法等制度,推出有利双方的规范合同样本和租金增长机制,探索农村产权交易合同简易审批办法;可根据调查研究和土地实际情况,分区域推出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交易双方的法律意识,公平、公开、公正地建设高效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规范交易主体、合同程序、监督管理。此外,结合纠纷调处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平台还要探索矛盾处理机制,为天灾人祸等非可抗力带来的违约问题提供合理解决预案。

  统一管理的农村土地流转平台,不仅有利于维护经营大户和普通农户的合法权益,充分放活土地经营权,推动“三权分置”制度落地,激发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活力,还能通过政府的监督确保农地农用,有效保障耕地安全,守住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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