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投稿集萃 > 县市动态

塔集镇“四项措施”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2010年03月08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李标

    近年来,江苏省金湖县塔集镇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的“八项制度”和“五不准”规定,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6年来新增耕地1751.2亩。
  
    补充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补充完善了塔集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全镇共设立镇牌1块,村牌12块,块牌54块,界桩260根。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39.5公顷,保护率达97%。

    塔集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曾经接受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全县进行了推广。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实现了“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
  
    努力提高耕地保护意识。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围绕“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宣传主题,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国土资源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0张,宣传横幅16条。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耕地保护意识、依法用地意识。
  
    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09年出动巡查人员218人次,发现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起,年度结案率达100%。
  
    全力确保耕地占补平衡。2009年,完成土地复垦项目7个。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新增耕地396.7亩。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