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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是否可以使用林地?

2021年11月28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关于咨询林地是否可以作为墓地使用

问:省林业局工作人员您好 近期本人与村委会纠纷中,村委会已村委决议、村民只有林权证,无山权证等事由,对本人承包的林地进行强制破坏、出售给外村做为墓地使用,对此我有些困惑,像林业局求助,希望能够得到人民政府权威性答复:1、林地是否可以作为墓地使用?2、如果可以作为墓地使用,请问是依据哪一条政策规定来的,或者需要做什么报备申请?请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收到后及时回复,谢谢!


省林业局回复(20210222):
尊敬的XXX同志:您好,你的来信已收到,经咨询相关部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十条,《xx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林地、耕地;......”明确规定了禁止在林地上建造坟墓。为此,我局两次致函省民政厅商讨此事,民政厅积极协调,已向国家民政部请示,目前待国家民政部答复,并将答复报分管省长后再明确公墓建设是否可以使用林地。根据国家和我省《殡葬管理条例》,公墓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同意。建议咨询者先向民政部门咨询以下,该项目是否属于公墓,是否经民政部门审批。如涉及未批先占改变林地用途的,可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查处。再次谢谢你的关注!
来源:务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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