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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民,再也不用担心承包地被收回了

2021年10月09日 来源:晚情的休闲时光

年底传来好消息,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后,对于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来说,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在农村的承包地被收回了。


土地承包法在修改前规定的是: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交回他们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有权收回,而这次修改后的情况是: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不管进到哪个城市,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而是要引导支持承包农户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把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承包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


如今在我们身边,可以发现,很多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大量农民进城务工,有的经过多年打拼,在城市里立住了脚,定居下来,有些村子几乎都成了空心村,而有的虽然还住在农村,但是并没有靠传统的土地种植谋生,而是长期在外务工或者做生意,这些人中间有的成为了非农业户口,在以前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比较容易受到侵害,按照之前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是要交回他们的承包地的,而现在,为了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推进城镇化发展,国家专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三个条件。


从目前的大部分情况看,农民进城后一段时间内生活、工作可能还是不稳定的,因为经济形势在不断变化,遇到经济形势比较困难的时候,农民可能还要回去。在很多农民全家进城后,在城市中不一定能稳定下来,完全享受城市的社会保障需要一段时间。客观上还有很多农户进城后,虽然全家迁到城里了,但是还需要在城乡之间往返,经济好的时候就在城市,经济困难的时候就回到农村。对进城农民来说,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益是他们在农村的最后一点财产和利益,所以对部分农户在进城后一段时间内,既有城镇居民的身份同时又保留土地承包权益。


应该说,现在政策越来越好了,国家从农民的实际情况出发,方方面面都在切实维护大家的利益,让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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