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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兴审结系列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

2021年09月09日 来源:最高法网站

  原标题:为194户村民讨回土地流转费河北海兴县法院审结系列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把俺们的烦心事给了了!”日前,河北省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村干部郭诰广代表194户村民,从海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李青松手中接过33万余元现金。

  2019年4月1日,河北某田园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入驻郭桥村,与该村194户村民分别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10年,土地流转费用为每亩每年750元,在每年5月1日前付清本年度土地流转费。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2020年度的土地流转费却一直不予给付。在多次讨要无果后,今年7月19日,焦急愤懑的村民来到海兴县法院,以共同原告的名义状告该公司,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该公司立即支付所欠土地流转费。

  李青松发现,这起涉及民生的集体诉讼案件并不适用集体诉讼,应由每一户村民单独起诉,此案依法应予裁定驳回。但案件一旦被驳回,势必会加剧村民与实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为此,7月28日晚,海兴县法院院长许元峰紧急召开专题调度会议。按照会议具体部署,7月29日,海兴县法院组织立案庭、审管办、民庭等十余名法官入村进户,逐户提供咨询服务。8月4日,194户村民全部修改完善了起诉材料。

  8月5日下午3时许,村民的诉讼代理人郭诰广带着重新组织好的诉讼材料和诉讼费,再次来到海兴县法院,重新立案。

  当天深夜,海兴县法院办公大楼里灯火通明,一派繁忙景象——法院立案庭、财务人员、各业务庭员额法官各司其职,办公室人员与食堂师傅为加班人员准备着夜宵……

  第二天上午,194件案件终于全部完成立案,并全部移交到每一位办案法官手中。

  办案法官在与村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中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履行能力,公司法人代表也答应尽快偿还拖欠村民的承包费。然而,8月6日庭前调解时,该公司却提出因资金紧缺需分期分批偿还费用。法官考虑,一旦被告履行不及时,不但要启动执行程序,还极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因此再一次对该公司解释法律、政策,告知其若不一次性履行将会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8月11日,33万余元土地承包费打进了法院的账户。

  8月17日,两名村干部、一名村会计、3名村民代表到法院领取了194户村民期待已久的土地承包费。

  (陈兆扬宝恩雷)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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