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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桥镇七项措施保护基本农田

2010年02月22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作者:邹开勤

  江苏省金湖县闵桥镇现有耕地面积4005.2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3676.6公顷,为确保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长期以来,该镇采取了七项保护措施:一是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平时宣传与重大节日宣传相结合,每年以“6.25”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埋设界桩确定基本农田四址范围,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植树造林、挖塘养鱼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三是建立基本农田动态巡查制度,明确责任。国土分局成立监察中队,各行政村设基本农田管护员、联络员,镇、村、组及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明确管理措施及奖惩办法;四是严格规范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做到图、表、界标、地块“四统一”,日常管理制度化,坚持做到“四到位”:即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到位,质量管理监测到位,后备资源项目补划到位,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维护到位;五是建立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大力开展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近两年来,通过对独立工矿、闲置居民点、废弃坑塘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面积238.6亩;六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在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中,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充分挖掘现有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地将闲置土地利用起来。近年来,通过挖潜改造盘活存量土地120多亩,有效缓解了供地不足的矛盾;七是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做到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查相结合,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张贴基本农田保护公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对破坏和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等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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