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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土壤污染防治“把脉开方”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农视网 作者:范天娇

  9月30日,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7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安徽省人大代表围绕土壤污染防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先后提问,应询单位主要负责人直面问题,作出详细回应。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防治土壤污染,打好净土保卫战,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再忠提问:“安徽省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安徽省政府将突出农用地污染防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严禁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让老百姓吃得安心。”安徽省政府副省长何树山说。

  对于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何树山说,将进一步梳理、完善污染地块名录,并将其纳入全国污染地块管理系统,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对有土壤污染风险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未达标的地块严格禁止开工建设,让老百姓住得安心。

  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

  近年来,安徽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取得积极成效,但部分省人大代表在检查中发现,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农业用地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一问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卢新江提问:“将采取哪些措施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目前,我省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日处理能力分别为846.7万吨和4.65万吨,基本满足处理需求。但从‘补短板、强弱项、抓长效’来看,差距依然存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贺懋燮说。

  “在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同时,我们还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治理一体化,做到应管尽管、细抓长效。推进垃圾分类制度,严格落实垃圾的源头减量问题,做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等各环节任务。统筹建设城市、县城、农村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城带乡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将农村生活垃圾纳入城市和县城处理,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坚决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贺懋燮说。

  围绕重点工作加大普法宣传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潘成森注意到,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但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和长期性等特点,社会公众对土壤污染的直观感受不强、信息了解不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不足。

  “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依法公开土壤环境信息,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潘成森问道。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贺泽群坦言,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普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

  “‘十四五’期间,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贺泽群介绍说,将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和普法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宣讲活动。将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与食品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有机结合,积极宣传土壤污染防治举措和成效,加强正面引导,并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曝光、解读反面典型,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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