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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出台

2009年02月03日 来源:义乌新闻网

      昨日从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出台了《义乌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据介绍,本办法的参保范围为:我市范围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大于60%且连片50亩以上、协议连续流转时间超过10年的行政村(或100人以上的自然村),已符合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除外。参保对象为享有土地承包权且承包的80%以上耕地已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农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人员,已参加我市被征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列为参保对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费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标准为每人8000元。
  另据了解,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当月办理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金由市社保处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以后随我市经济发展由市政府适时调整(缴费标准也作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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