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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实行农产品安全“村长制”,农业农村部作出答复

2019年11月12日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雷南

11月1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41号建议的答复。针对人大代表建议的农产品安全“村长制”,农业农村部表示,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正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持证上岗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全国多地也对实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进行了有效尝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现状,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继续推进协管员制度,并对农产品安全“村长制”可行性进行研究分析。

近年来,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不断加强追溯管理制度、国家追溯平台和追溯管理标准等方面建设,并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定、农业展会等挂钩(简称“四挂钩”)先后印发《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建成了一个设计存储量47.5TB、可登记140万个生产经营主体的国家追溯平台。截至2019年4月底,全国共有10417家生产经营主体、2129家监管机构、625家检测机构、661家执法机构已注册使用国家追溯平台,上传数据5.3万条。《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用术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格式与编码规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格式规范》等11项追溯技术标准相继出台,初步形成了覆盖基础数据、应用支撑、数据交换、网络安全、业务应用等类别的标准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平台互联互通提供技术指南。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标准,研究食用农产品实施强制性追溯目录管理制度,并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推动跨部门追溯平台对接,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全程追溯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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