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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都是如何骗取土地补偿款的?常见违法之处在哪里?

2019年10月21日 来源:今日头条

在征地拆迁中,总是会有一部分村干部不好好研究如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更好的履行职责所在的分内之事,总是利欲熏心抱非分之想的利用自己的职权之便处心积虑想方设法的钻研如何骗取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款。

而造成他们贪污的主要原因在于村民的土地被征占之后,土地补偿是交给村委会的,再由村委会统一下发,这就为他们侵占补偿款提供了方便。

村干部都是如何骗取土地补偿款的?常见违法之处在哪里?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但是,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所以说,虽然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需要发放给村委会,并由他们来进行分配,但是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是需要经过全体村民讨论的,并不是由村委会和村干部单方决定的,不能说抽成留作备用资金就能够抽的,所以说这并不能够成为他们职务侵占的借口。

而在实践过程中,有不少村干部以国家建设征收的名义来骗取众多法律意识薄弱的老百姓,让人防不胜防。而凯诺律师就曾办理的众多类似职务侵占征地补偿款案件,其中大部分村干部都会选择以下手段来进行侵吞补偿:

1、利用职务之便抢建违法建筑骗取征地拆迁补偿;

2、村干部声称“将补偿抽几成作为村委会备用资金”或以“收取每位被征收人千元保险费”等名义;

3、还会有一些村干部自称能够帮助他人移民安置,以村委会的名义与多人签订移民安置合同并收取费用,来骗取村民百万钱款;

4、当地政府及村委会的打着国家征收旗号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通过售土非法牟利,并私自建设工厂等行为;

.......

根据以上我们可以知道村干部是如何在征地拆迁中侵占补偿款,那么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他们究竟犯了什么罪?

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的行为一般都涉及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罪名。

被征收人又该如何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有明文确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对于那些以村委会名义进行征收的项目是属于违法的,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可要求其出示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与征收公告。

征地公告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而征收公告是需要众位被征收人特别注意的,因为可以根据它记载的上述内容来进行查证是否存在此次征收项目,征收文件是否合法等等事项。

因此,凯诺律师在此衷心建议众位被征收人,在面临征地拆迁时,一定要及时熟知土地征收流程,他们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是否执行了以下程序:征地拆迁初期须将征地情况告知、征地调查确认、函告征地情况、函告征地情况、征地听证告知、组织征地听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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