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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这5种宅基地,严禁翻建旧房!被拆没补偿

2019年09月12日 来源:今日头条

  国家为加快农村的发展,对建设城乡一体化进行推进,也出发布了更多的农村住房土地管理制度,而这五种情况将不允许翻建房屋,否则会被重罚,等到时候就是村干部来了也不好使。

  一、未经审批便动工翻建

  在现在的农村,房屋不管是新建还是翻新,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批的。也就是说,老百姓翻新房屋时,需要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上交给村委会,而在村委会审批通过了之后才可以修建房子。如果审批没有通过就开始修建房子的话,那我将可能会受到严厉惩罚。

  翻建房屋必须要有相对应的审核手续,其程序为:向乡、镇人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行政机关报城市、县人民行政机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方可按具体要求实施原有宅基地的翻建行为。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行政机关审核、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行政机关批准后,由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行政机关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二、翻建房屋超过规定的建筑高度

  在乡镇中,不管是对房屋的新建还是翻新,都是有比较严厉的审核标准。依据《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政策》规定,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并规定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这也就是说,如果是建3层楼房,那么房屋的总高度不得超过9.9米,否则就属于违规,被发现的话也是会被拆除的。

  三、不是集体成员,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大家都知道,国家是不允许私下交易住房用地和土地的,大多数城里的老年人想买一块农村土地进行养老,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也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如果不是集体成员,那就没有办法拥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无法新建或者翻建房屋。

  四、原有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

  在确权的过程中,宅基地的争议可谓是个大问题,有的修建人和现在的住户都不是同一个人,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呢?其实,这种情况属于权属关系不明,要是想对原先的房屋进行翻新,就要解先解决所有权的问题,只有房屋的权属关系统一了,才能对房屋进行翻新,如果不按程序随便翻建,将可能会被重罚。

  五、房屋所占宅基地超过标准使用面积

  众所周知,国家以前对农村以前的土地没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就出现了随意建房的现象,所以,现在农村建房的局面大多数都比较混乱。农村盖房子就必须有有宅基地,而宅基地的使用也是有范围的,对房屋的修建必须要在规定范围内,如果超出了相对应的面积,就算房子已经建好了也属于违章建筑,对于超出的部分,村集体有权利拆除,不能拆除的,也是需要缴纳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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