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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这些事项要公开,这些事项可选择公开

2019年08月23日 来源:今日头条

  半岛记者于红靓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标准指引》),明确土地征收中要主动公开的事项和可选择公开的事项。

  按照《标准指引》有关要求,主动公开的征地信息事项共计12项,包括:征地管理政策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勘测调查登记表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证通知书》、听证处理意见、县(市、区)政府建设用地呈报申请书、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编制说明、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作为当地主动公开事项,在被征地村公示栏公开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事项。

  通知还提到,可选择公开事项。涉及成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地工作流程图、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土地勘测定界图件、听证笔录有关资料、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用地报批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和图件等属于“可选择公开事项”的信息,由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确定是否纳入主动公开范围,通知进一步明确征地信息公开时限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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