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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土地权属有争议,是否可以处置土地

2019年04月24日 来源:仓英网

土地作为物权,权利人享有无可争议的权利,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怎样有效处置土地也是一门技术,那么,要是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土地可以处置吗?当然是不可以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权属争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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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全部权或使用权归属争议。处理土地权属争议,一般依据《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方法》,以执法、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处理原则是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因此,土地权利人在处理土地使用权前,应该尽快解决土地权属争议,只有土地无争议,才能达到处理土地的条件。

那么,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程序是怎么划定的呢?具体步骤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办理;协商办理不行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处理决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认可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实中,要是政府未及时处理的,权利人应该怎样进行权利帮助呢?依据行政诉讼的基本法理,政府在接到处理申请后未在法定限期内(一般为4个月)未推行法定职责,已经构成了行政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进行权利上的帮助。

只有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后,权属明白了,就可以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土地使用权了,具体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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