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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确权后,部分农民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2017年10月24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农村宅基地继承问题,国家法律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随着农村宅基地流转等政策出台后,宅基地继承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村子女在父母去世后,不仅能够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可以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

  但根据宅基地确权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宅基地继承或将在2018年确权结束后,有所变化,以下三种情况的农民将再也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了!

  第一、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农民

  不论是宅基地,还是耕地,分配的基本原则都是农村户口,如果户口已迁出农村,那也就代表着你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不能够享受到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及时父母在农村拥有的宅基地。但修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可以对继承的房屋进行翻建等工作,等房屋倒塌之后,宅基地将会被集体收回。

  第二、父母的宅基地属于违规占用的农民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修建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农民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必须要经过申请审批后,才能开始修建。但早期由于管理制度缺陷,很多农民都是先修建再审批,导致许多农民都属于违规占用宅基地建房,甚至还有一些农民占用耕地修建房屋。

  在宅基地确权结束之后,修建的房屋虽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宅基地却不能被继承。

  第三、被继承的房屋已塌陷的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农村的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等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限的。不过是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宅基地才能够被继承!

  可现在许多农村的房屋都出现了倒塌,房屋的价值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对于这类的房屋以及宅基地,农民不能够进行继承,宅基地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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