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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村委会发生土地纠纷 副市长现场督促调查(图)

2009年11月28日 来源:海南经济报

三亚市副市长杨逢春(右四)现场办公督促调查组调查土地所有权问题

    11月26日,三亚市崖城镇水南村委会二村8个村民小组的500名村民向三亚市政府反映,8个村民小组与水南村委会就271亩土地所有权问题发生纠纷,村民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求确认土地所有权。

   羊头坡原是一块绿化种植地

  据二村村民介绍,羊头坡?穴真名扬桃坡?雪也叫二村村民养育之坡。1978—1988年,三亚市林业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水南村委会担任工作组组长,为了响应上级号召,选择一村的郎草坡(现已归还给一村各小组使用)和二村的羊头坡作为绿化种植地。羊头坡的所有权归二村8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树苗由林业站护林员兼管。后来,由于管理不善树苗被人偷伐。1988年,村民卢日伟、卢日全、裴义等5人,想在羊头坡种西瓜,通过时任党支部书记的黎征铭与崖城林业站吴站长协商,同意给予承包。

  承包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二村村民说,水南村委会承包给卢日伟等5人的土地,能种植面积只有75亩,当时制订《土地承包合同》中规定:承包土地只能种植短期作物,不能建坚固物,不能出卖,在承包期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由于水南村委会对土地管理法认识不够,用强硬的手段没收二村8个小组集体的羊头坡土地,并承包给他人种植。

  当时,二村三小组组长不同意村委会的做法,将属于二村的集体土地分给三小组两户村民:裴廷琪和裴史光。裴廷琪的家人已经种上香蕉、豆角等农作物,而裴史光则将土地承包给他人使用。

  据悉,羊头坡总面积有271亩,除了少部分被二村三小组和部分村民种植外,剩下的土地都属于二村8个村民小组集体所有。

  村民要求有关部门确认土地所有权

  二村村民称,1998年5月1日,水南村委会还将羊头坡的部分土地承包给城西村委会村民刘有茂,作为瓜菜种植用地,年限为30年。但承包期间,土地被人乱挖,造成10多亩耕地流失。而2009年8月30日,水南村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裴史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未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就擅自将150多亩属于二村8个村民小组“羊头坡”的集体用地以村委会的名义承包给崖城的陆小宁等四人用来开发房地产,不仅改变了土地用途,还违反了土地管理法。

  二村8个村民小组希望三亚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此事,希望国土部门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恢复流失土地的耕地原状,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副市长现场办公督促调查组介入调查

  当日11时至14时30分,三亚市副市长杨逢春认真听取了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后,现场办公,要求三亚市国土资源局与崖城镇政府成立调查组,对崖城镇水南村委会二村8个村民小组的271亩土地所有权问题进行调查,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确认,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随后,三亚市政府还包了10多辆中巴车,将500名村民送回崖城镇水南村。

  据三亚市崖城镇政府负责人介绍,崖城镇水南村委会二村500名村民反映的问题属于村小组与村委会的土地纠纷,具体处理经县级以上国土部门确认土地使用权后再作处理。

  据三亚市信访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调查组已调查了四个小组的情况,剩下的四个小组调查情况将于27日完成,国土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土地权属进行确认。

  海南经济报记者 柴彦明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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