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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土地流转成典型

2009年01月16日 来源:浙江商报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市70%以上的劳动力稳定转向二三产业,大批工商业主反哺农业,土地流转市场得到较快发展。截至2008年12月底,我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12.85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40.1%,其中50亩以上规模流转面积8.1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3%,形成了粮食、果蔗、马铃薯、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基地和种植区。
  我市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得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昨日召开的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市作为全省示范典型发言。
  据了解,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因势利导下,全市业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工作服务组织,2008年我市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新农村建设十大推进工程之一,由市长亲自任土地流转工作小组组长,各镇街、村也配套成立工作班子,为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苏溪镇是我市首个土地流转试点镇,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土地流转提供了指导性经验。该镇同裕村引进一家农业龙头企业,单宗流转面积近1000亩。
  我市土地流转经营模式几经创新,目前主要有大户经营承包模式、股份经营模式、合作社经营模式、龙头企业经营模式等。在一年的土地流转工作实践中,我市始终坚持党政有为、积极引导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始终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作为流转工作目标的原则,始终坚持流出农户和流入大户利益兼顾的原则。
  在推进土地流转过程中,也有少数农户对土地流转意愿不强,这里既有对政策理解不够的原因,也有村干部与农户本身存在隔阂的因素,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对流转收入持无所谓态度,对此,我市积极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流转政策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户对土地流转工作的认识,让农户明白好处,消除顾虑。
  除了建立“有形市场”,政策的“无形之手”也使得我市土地流转工作在全省一路领先。政策扶持对我市鼓励土地流转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关键作用。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意见》、《农业规模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的意见》及《义乌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市财政从2008年起将连续3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土地流转工作,对土地流转发生地流出户给予资金补助,并使流转农民有了基本保障。此外,市政府每年安排35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扶持规模农业、设施农业发展,有效地发挥了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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