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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宁一农户土地被先卖后征 村民阻止被拘留

2016年11月10日 来源:封面

  自家的菜地里突然开来了挖掘机施工,夫妻俩上前阻止却被拘留,等拘留期满回到家中,菜地被夷为平地并卖给他人。

  近日,记者对湖南省新宁县金石镇松风亭村村民蒋能宏夫妇的遭遇进行了调查。

  蒋能宏今年46岁,是新宁县金石镇松风亭村三组的村民,家里原本有2亩水田4亩旱地,可以维持一家四口的基本生活。但是从2005年至2014年,其中3亩土地陆续被征收,还剩下3亩旱地没被征收。去年3月20日,蒋能宏发现自己还没被征收的菜地里来了一辆挖掘机,挖掉了地里种的蔬菜。

  新宁县金石镇松风亭村三组村民蒋能宏:我就在这里不准他(它)挖,我们辛辛苦苦种的小菜不准他(它)挖,种了萝卜,他偏偏强行把我拉走,关到那个公安局,关到那里面去了。

  蒋能宏和妻子徐竹华被现场的警察带到派出所,随后夫妻俩均被处以8天的行政拘留。等到蒋能宏从拘留所出来的时候,原本长着蔬菜的土地已经完全被推平。

  蒋能宏给记者出示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显示,此片承包土地的面积为1亩,承包期限从1995年至2025年。

  土地不在征收范围内竟被卖掉

  蒋能宏聘请了新宁县天剑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蒋廉政作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对事件进行了调查。蒋廉政调查发现,原本属于蒋能宏的1亩承包地,和周围的54亩土地一起,已经于2012年12月就被新宁县人民政府以国有土地转让的名义,卖给了新宁县信用合作联社、湖南亿承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刘中秋等302户集资建房户,请挖掘机破坏蒋能宏承包地的正是购买这片土地的业主。

  55亩土地被新宁县人民政府以每亩82万元的价格转让,并于2013年8月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就包括了蒋能宏、蒋海鸥、蒋能虎等18户农民承包的8亩土地。但这些,蒋能宏当时并不知情。而在2012年11月7日,县政府开发区指挥部和松风亭村三组签订的征地协议上面专门注明,他们的土地不在征收范围内,县政府没有履行法定的征收程序,就将他们的土地卖掉了。

  新宁县天剑法律服务所蒋廉政:新宁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这个土地使用证那个程序是违法的,因为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合法征用土地也应该先安置,先买社保,把老百姓安置到位之后,才能够颁发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变卖土地,但是他们现在很多包括经济问题,征地的民间纠纷问题都没有解决好,是不能拍卖的,他们就拍卖了。

  县政府违法但仍未给予农民补偿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条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2015年5月,湖南省新宁县农民蒋能宏、蒋海鸥、蒋能虎等18户将新宁县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新宁县人民政府发给新宁县信用合作联社等业主的国土使用权证,并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定,新宁县人民政府属于先颁证,后征地,程序违法。2015年9月20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新宁县人民政府颁发新国用(2013)第02866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违法。虽然法院判决县政府违法,但是被征的土地至今没有还给农民,也没有给予合理的补偿。

  新宁县国土局虚构报批材料

  土地还没被征收,就被卖了,这样的违法行为,侵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了当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存在更多的问题。

  不同征地材料登记户前后不一致

  蒋廉政作为18户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查阅征地拆迁档案时发现,蒋能宏、蒋海鸥、蒋能虎等18户的8亩地,在新宁县2010年和2011年两批次征地的土地红线图范围内,两个批次征地面积为620亩,其中蒋能宏等13户居住的房屋也处在这片征地拆迁的红线图内,这意味着不仅他们的土地要被征收,房屋也要被拆迁。但是蒋廉政也发现,在新宁县上报湖南省国土厅的两个批次征地报批材料中,两份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上面登记的31户名单里,却没有蒋能宏、将海鸥、蒋能虎等18户。

  新宁县天剑法律服务所蒋廉政:对于2010年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地籍调查表,我们进行了调查,他们一共是19户,第一个农户他这里造表上面这个李永,他属于梽木山(村)的,结果我们调查就没有这个人,不存在,第二个叫做王昌富,他说是松风亭的,我们调查也不存在,第三个农户是夏小平我们调查也不存在。2010年这个新宁县政府的地籍调查表完全是虚构的,利用虚构的调查表,调查结果骗取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登记户身份信息被捏造

  在2010年的调查表上,有一个叫做焦贤模的,他的名字被登记在松风亭村的拟拆迁户名单里,记者拿着这份名单找到他,他让记者看了他的身份证,身份证登记的地址是焦家垅村,而不是调查表上所写的松风亭村。

  记者:您看一下这个表格,它有什么问题没有?

  新宁县金石镇焦家垅村村民焦贤模:我不是松风亭的人,我是焦家垅的人。

  记者:那这个表格里面您还认识哪些人?

  新宁县金石镇焦家垅村村民焦贤模:这个表格姓焦的都是焦家垅的,松风亭没有这些人,没有姓焦的,这个表格以下都是我一家人。

  记者:你们这有没有拆迁,或者是征地?

  新宁县金石镇焦家垅村村民焦贤模:你讲我拆迁,我现在这个房子在这,我没有拆迁呐。

  记者对2010和2011年的两份调查表上的名单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核实,发现不仅2010年的地籍调查表名单是虚构的,2011年的名单也是虚构的,其中有的人甚至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死亡。

  多年虚构征地拆迁报批材料

  虽然拆迁名单是虚构的,但是征地拆迁却实实在在地进行了好几年,被征土地上的几十栋房屋,如今都已经被推平了,而实际被拆迁的这些房屋都不是报批材料里的拆迁对象。

  那么,新宁县国土部门为何要用虚假的材料报批土地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新宁县国土局。

  涉事工作人员:造假只因时间紧

  在新宁县国土局,记者了解到,当年的国土局长已经调离,留在这里的分管副局长避而不见,经过一番周折,记者只找到了当年具体负责经办征地拆迁审批材料的工作人员唐明峰,他现在是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

  记者:这个表格当时是你们做的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表格是我们做的。

  记者:涉及到农户有真实的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涉及到村民的住宅的基本是虚假的。

  记者:为什么你要造这么一个材料?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我造这个材料就是可能当时时间紧,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嘛,因为是政府要求尽快拿回这块地,当时可能时间赶不上,没有做过调查嘛,导致了名单有部分可能是跟实际对不上号。

  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涉嫌虚构

  记者在新宁县国土局查阅了08年至2014年新宁县的国土报批材料,发现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批的两宗土地,不一样的红线图,两张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上的农户名单却几乎一模一样,焦家垅村有的人名,松风亭村也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记者注意到,在2009年的土地报批材料里,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上,有梽木山村王昌富、夏小平、杨绍广三个人的名字,在2010年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报批的材料里也有这三个人的名字,但是却变成了观瀑村、扶夷村和松风亭村。记者查阅了新宁县2009年至2014年8个批次的土地报批材料,经过调查核实,拟拆迁房屋地籍调查表涉嫌虚构。

  记者:你为什么要做这么一个虚假的材料?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当时时间紧嘛,后面我们通过调查进行补正,补正哪(那)些真实的都附在我们档案里面的。

  记者:那你一年的时间紧,两年的时间也紧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你再说一遍。

  记者:你刚才说时间紧,2010年时间紧2011年时间也紧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当时,这个事赵主任当时是因为我们省厅对这些材料可能没有要求那么严,我们可能因为它不是必备的。

  记者:既然不是必备材料你为什么要报呢?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可能是画蛇添足了。

  记者:你觉得是画蛇添足吗?

  新宁县国土局规划股股长唐明峰:应该是,这个东西是可能是水平有限吧,好吧。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第三条规定,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湖南省征地程序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应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建筑物面积、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征地调查结果确认书是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城市建设用地房屋拆迁地籍调查表作为征地报批材料,反映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真实情况。

  法学专家表示,新宁县有关部门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上级部门的审批,相关证件都是无效的,因此而产生的行政行为也同样是无效的,如果土地被违法征收后没有造成太大损失或者土地没有被大范围建设房屋或者使用,这种无效的行政行为应及时撤销,并给予农民相应补偿。与此同时,相关行政人员也应对此事负责、并付出相应的代价,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而截至目前,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仍然没有拿回属于自己的土地,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甚至还因为此事被拘留。错误的行政行为何时能得到纠正?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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