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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探索耕地轮作模式 每年试点250万亩大豆产区

2016年09月06日 来源:农村土地网

  东北网9月5日讯(记者许俊鹏)近日,黑龙江省农委会同省委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发文,安排部署开展探索实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全省用3~5年时间,在我省北部第四、五积温区的黑河、伊春和农垦九三、北安等管理局等县(市、区)和农场等传统大豆主产区开展耕地轮作试点,每年试点面积250万亩。

  据了解,黑龙江全省探索实行耕地轮作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行集中推进。鼓励以乡、村为单元,优先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轮作试点,确保有成效、可持续。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突破作物轮作关键技术瓶颈,以用地养地相结合,探索科学合理的轮作栽培技术模式,确保试点效果。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鼓励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耕地轮作任务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必要补助,确保试点不影响农民收入。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耕地轮作试点制度补助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

  全省力争用3~5年时间,初步建立耕地轮作组织方式和政策体系,探索建立一批有利于改良土壤、培肥地力、种地养地相结合、提高农业产出效益的轮作生产技术模式,探索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耕地轮作制度。在国家明确的试点期限内,全省每年开展耕地轮作试点面积250万亩,在我省北部第四、五积温区的黑河、伊春和农垦九三、北安等管理局等县(市、区)和农场等传统大豆主产区开展耕地轮作试点,地块每年保持不变。根据农业结构调整、财政支持资金规模和粮食供求状况,适时研究扩大试点规模。

  文件要求,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探索建立米豆麦、米豆薯、米豆杂(杂粮)、米豆饲(饲草)等多种轮作种植模式,改善土壤物理和养分结构,避免重迎茬,减轻土传病虫害,提高土地产出率和产品优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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