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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10余万农户流转土地79.9万亩

2009年10月14日 来源:宁夏日报

    未来是“放”还是“收”?王正伟说,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能一阵风,不搞一刀切,要不断完善已引起经济学家关注的“宁夏模式”,积极稳妥推进

    宁夏日报讯 (记者 连小芳)记者昨天在自治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土地流转面积达到79.9万亩,涉及农户10.9万户,分别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和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的7.2%和12.7%。流转后的土地主要向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户、企业、农业合作社集中,既提高了农民收入,又大大提高了土地的生产率水平。

    据悉,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加快,我区涌现出平罗、泾源土地信用社、惠农龙头企业介入,贺兰土地托管等模式,土地流转呈现出形式多样化、流转区域组织规模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流转趋向市场化等特点。平罗县依靠村委会,采取存地、贷地的形式,成立了48家土地信用社,累计流转土地18万多亩,实现存地收入1508万多元,为村里创收165万元。惠农区通过中粮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的介入,统一流转土地6万多亩,农民成为企业员工,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贺兰县依靠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把土地托管给合作社,由合作社进行耕作,实现了产、销一体,促进了农民增收,目前全县成立了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托管土地10万亩。泾源县围绕苗木等主导产业,通过土地信用社,把土地贷给大型国营农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了土地流转,农民受益。

    昨天,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焦点问题是未来土地流转如何把握“尺度”。自治区主席王正伟说,农村改革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起点,至今仍是我国改革的关键环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我们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指明了方向。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一阵风,不搞一刀切,不非法买卖土地,要不断完善已引起厉以宁等经济学家关注的我区几种土地流转模式,依法、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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