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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上京镇:用“五事”机制,办百姓满意事

2013年09月16日 来源:东南网

  ●本报大田记者站张知松涂宝燕

  “虽然我们不是村干部,但是这个广场的整个建设过程我们知根知底!”9月7日,大田县上京镇梅林村田光利等村民坐在“三田”文化广场旁,一边纳凉,一边聊天,大家望着正在修建的广场,心里美滋滋地憧憬着。“三田”文化广场的建设就是田光利等人向村委提出建议后,很快被村委采纳,经过大家商议,确定了整个工程的建设内容。自从开工以来,村里既邀请了村民代表前来监督,也接受村民们评议。村支书田美省说:“我们就是按照镇里提出的‘五事’机制建设这个广场,因为村民的全程参与,让整个工程建设阳光、透明,大家都感到很满意。”

  村级事务怎么办才能让广大村民满意呢?上京镇在推行村级组织建设过程中,去年探索出了“五事”服务机制:支部提事,村委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进行梳理归类,拟出初步建设方案;党群议事,方案经村两委讨论后,再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审议,作出决策;两委干事,确定实施后,将任务分解到位,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限、奖惩措施等,并在村务公开栏上一一“亮相”;村民监事,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项目的序时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程监督,并收集村民相关建议;代表评事,镇驻村工作队组织村里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村干部接受参会人员质询、评议。“三田”广场建设过程中,村干部忙前忙后,村民们也没有闲着,他们从以前的旁观者变成了“局内人”,主动承担起广场施工进度与质量的监督工作,村里成立了项目建设理事会,专门监督广场的施工建设,小到水泥标号是否达标,大到资金拨付是否到位,都逃不过理事会的“法眼”。理事会会长田光利说:“因为工程子项目的优化,加上监管到位,整个工程建设预计可省下20多万元。”

  上个月,在广场景观池的建设中,理事会成员田新耕、田承浩等人发现了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造成景观池形状与图纸不符,影响了美观。理事会马上责令重新施工,错误及时得以纠正。

  上京镇实施的“五事”机制融决策、实施、监督于一体,环环相扣,规范了村干部履职行为,提高了服务水平,也扩大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好途径,真正实现了让广大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作主、要监督、要满意”的目标,确保办出群众满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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