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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宅50年前被征收 继承人找到证据获补偿

2009年07月05日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新华报业网讯  秦炳的父亲秦炎于上世纪50年代将自家的两间草房和部分家具借给江宁县某乡用作办公用房,时隔半个多世纪后,秦炳及其妹妹秦林在收拾亡父的遗物时翻出了一张50年代的土地房屋所有证。由此开始了一场长达2年的索赔。

  整理父亲遗物发现意外

  秦炳和秦林是两兄妹,1954年,秦炳12岁,秦林7岁,母亲去世后,两兄妹来到南京找父亲秦炎。当时秦炎的户口在江宁县,但是工作却在南京市区。为了方便工作,1956年,秦炎将一家三口的户口全部迁到了南京市区,并从此离开了江宁,在南京市区定居。秦炳、秦林在父亲的照顾下渐渐长大,并最终都成家立业。老父亲也逐渐衰老。1996年,秦炎去世,此时的秦炳已经54岁了,由于身体不好,他和妹妹将父亲安葬以后,没有立即整理父亲的遗物。直到10年以后,秦炳的身体有所好转,想起父亲生前的东西还没有整理,便约上妹妹将父亲的遗物好好整理出来。可是,就是这一整理,他们发现了两件与父亲生前很珍爱的东西放在一起的“意外”的遗物。

  “哥,你看这是什么?”秦林拿起两张泛黄的纸交给秦炳。秦炳将折成几叠的纸张铺平,一字一字地念着上面的繁体字。经过仔细辨认,兄妹俩才知道这是1951年江宁县政府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而另一张纸则是乡人民委员会写给父亲的借据,借的就是土地房屋所有证上的那两间草房。

  开始了2年漫长索赔路

  兄妹俩发现了这两张字据后,当即将其复印件寄给了有关部门以及房产所在的街道办领导。“这两处草房是我父亲1951年土改时分到的,1956年借给大队做了办公用房,1971年左右的时候被政府派人拆除,土地改作他用。”秦炳的话经核实,确有此事。但是有关部门在处理此事时也有一些疑问:从草房拆除至秦炎去世,25年间,秦炎既没有向子女家人提及此事,也没有回到江宁看老屋一眼,更没有向有关部门索要,当时的当事双方是不是已经达成一致协议处理过此事了呢?

  秦炳兄妹对有关部门的疑问非常不理解,他们表示政府在办公房困难的时候,父亲支持大队,将私有财产借给政府使用,可是,政府在50多年里却未主动归还给他们,反而将其拆毁,家具不知道哪里去了,土地也挪作他用,“政府不需要时,为什么不告知产权人?这是谁的过错呢?难道要产权人承担责任吗?”从此,兄妹俩开始了长达2年多的索赔路,要求有关部门偿还房产、提供建房材料、补偿家具损失。

  最终获得补偿35000元  

  秦炳、秦林兄妹的要求,让有关部门很为难。由于草房、家具被借用并最终拆除一事,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当时经历此事的人差不多都已经过世,其中的细节无从追究。而且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房产的政策一变再变,现在的政策与50多年前的政策已经完全不同,秦炳、秦林兄妹的要求根本无法满足。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委托江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委会了解了全部事实后,跟秦炳兄妹详细地解释了法律条款和国家的政策变更,同时考虑到秦炎出借两处房产和部分家具给政府一事确实存在,承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秦炳兄妹一定的补偿,兄妹俩听取调委会工作人员耐心的解释后,终于接受了调解,与街道办达成协议:由街道一次性补偿人民币35000元,同时秦炳兄妹放弃要求返还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要求。(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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