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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土地改用途 拆掉房子让出田

2009年06月09日 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承包土地转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土地流转时不但要签订相应的租赁合同,还要遵照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改变承包土地的用途。近日,砀山县唐寨镇的李某,因在租赁的承包土地建房,被提前终止了合同,扒掉了建在承包土地上的房子。

  张某前几年因外出打工,把家里的几亩承包土地全部承包给本村组的李某耕种,并约定了租金和15年的租赁期限,经司法所见证并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

  2008年春天,李某在租赁张某的承包土地靠近公路的一块地上建起了五间房子。前些日子,张某因家中有事回来了,见到李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在租给他耕种的承包土地上建起了房子,极为生气,找到李某告诉他出租给他承包土地是让他进行农业生产的,不是让他建房用的,要求李某立即扒掉房子,终止双方的土地承包合同。而李某却振振有词,“我租你的地,我一分钱也不会少你的,至于我干啥用你管不着,同时对张某说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等到期了我一定把承包土地交给你”,不同意提前终止合同和扒掉房子。

  协商未果的张某来到了司法所要求调处,当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把李某叫到了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李某,根据《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土地租赁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私自把原来农业用地在上面建房变成建设用地,必须扒掉建在张某承包土地上的房子。鉴于张某坚决要终止同李某之间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经司法所调解,双方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同意扒掉建在张某承包土地上的房子,并终止土地租赁合同,但在房子的拆迁时间上及土地的租金上,张某也向李某作了让步。(通讯员:赵新峰、苏先峰,记者:唐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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