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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土地信托流转模式”拉动土地制度深刻变革

2012年07月03日 来源:三湘都市报

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200亩大棚区,农户在信托流转的土地上规模种植农作物。 记者 李丹 摄

益阳市赫山区八字哨镇, “土地信托流转”试点。

    6月26日,益阳市委书记马勇亲自为该市沅江草尾镇的村民代表颁发了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内的“四证一图”,这是我省首批颁发的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成为了农民真实拥有的物权,为这一天,益阳已经准备了整整四年。

    记者在该市调查发现,以土地信托流转为特质的“益阳模式”已在益阳农村多点开花,其改革直指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马勇自己看来,这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场深刻变革”。{Npage}

    全省首颁“长久证”

    6月26日,沅江市草尾镇四民村九组村民张兵和6位村民代表郑重地在“鱼鳞图”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并领到了四个“红本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鱼鳞图上,确定了每家土地的具体位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定农民享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证》使农民拥有了像城市居民一样的房屋所有权;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则把长久不变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给明确的村、组集体。

    益阳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符立贤分析,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之前,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重叠的,但都不归农民所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所有权同承包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集体,农民享有了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受益权等在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两权分离,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

    但农民享有的这两种权益,一直是缺乏凭证的。益阳确权颁证,则在全省首次以证书的形式,确定农民享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

    而随着这一长久权限衍生的是,从此农村新生人口不再分配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只能通过继承权的方式延续。

    确权颁证直指土地信托流转

    益阳的确权颁证,其目的直指土地信托流转。2007年,该市统计发现,由于种粮效益低,农村劳力外出务工多,部分地方抛荒面积甚至达到了30%以上。

    另一个数据则更让市领导忧虑:2006年,益阳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5802元;2009年为8862元;2011年则为10813元,呈逐年上升之势。但这些年,中央对于农业的投入逐年增加。

    马勇亲自牵头组织调研,发现了根本问题在于城乡二元的土地产权制度,农村土地无法进入市场流转,阻碍了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产力难以解放。

    于是从2008年起,益阳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到2009年,全市耕地流转面积11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2.1%,但这种模式再也无从突破了,农户——公司二元的流转模式纷争不断,于是2009年益阳决定政府出手,摸索土地信托流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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