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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有人违规圈地建猪舍 土管部门无动于衷

2012年05月11日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唐山5月9日电(刘焱 邹宝坤)近日,滦南县宋道口镇沙沟子村村民致电本网,反映称村里的基本农田被建筑猪圈养猪的现象已有好几年,使得基本农田的数量越来越少,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

  村民称这些基本农田分给各家都是30年使用权限,如果用来建猪圈养猪等到30年后这些基本农田基本没办法还原,如何谈重新分地。

基本农田上的猪圈 照片由村民提供

  对此现象,不少村民质疑,村委会作为一级政府同意建猪圈是否有相应权利。长此以往,每家每户都在基本农田建猪圈,基本农田就得不到相应的保护。

  针对这个问题,滦南县宋道口土管所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土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核实,村中一张姓村民的猪圈于2008年建成,占用的是沙沟子村一般耕地,不属于基本农田,既然不是基本农田就不存在30年不变的情况。

  据了解,该地是沙沟子村集体的机动地,前几年滦南县大力发展养殖业复合产业政策,村里承包给了张某。类似土地占用情况由于没有手续可以自由流转(承包或者转让)。

  记者从相关法律法规中了解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外,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至今为止,滦南县宋道口镇沙沟子村将近四年的时间猪圈没有办理过相应的土地使用手续,为什么并不在拆除范围之内呢?答案不得而知。

  本网将进一步关注事情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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