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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阳光驾校私占基本农田数十亩 国土局监管“疲软”

2012年04月28日 来源:中华网河南

  中华网河南在线讯近日,新乡县独塘乡村民反映,该镇有农田被用来修建驾校的训练场,原本种粮食的农田现在被破坏,惨不忍睹。在尚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圈占”了村民的60余亩基本农田修建训练场地。

  据了解,新乡县阳光驾校位于小冀镇21号桥西1.5公里处,实际占地60余亩。据附近村民讲,阳光驾校所占为基本农田,没有任何土地审批手续。驾校院子内部的地面已经完全硬化,被硬化的路面旁边残存着青绿的麦苗。院内数十位学员正在认真的练车。

  阳光驾校内学员正在练车/图

  残存的麦苗/图

  新乡县国土局已被查处缘何死灰复燃

  4月16日,本网把阳光驾校违规占地的情况向新乡县国土局进行反映,该局监察大队刘队长表示:这个驾校09年就已经查处过了,至于现在他们是否补办过手续,我不清楚,可以问用地审批科。手续都在他们那办的,他们知道。”

  新乡县国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本网说,用地科的不在,都下去了。但本网工作人员发现该科的姜(音)科长却在局内,正当本网工作人员前去询问情况时,姜(音)科长就立即驾着车牌为豫GC1813的面包车匆忙离去。

  随后,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给出了用地审批科姜科长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严格保护农民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基本农田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新乡县小冀镇阳光驾校置农民的合法权于不顾益,公然冲击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是国土部门不作为还是另有隐情?针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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