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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土地仍是农村的命门

2011年12月29日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朱迅垚

  日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主要议题对准了农村土地制度。

  讲实话,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与经济前景和改革未来的关系早已经被学者们用各种理论解释得透彻又透彻,上世纪90年代就有学者通过制度经济学分析预料到今天中国农村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如果哪位读者有兴趣去翻一翻他们的著作,就会知道知识的伟大,但同时也看得到知识分子的悲哀:我们可以预料到问题,却无法避免问题的发生,而现实的发展恰恰与预测吻合——现实可不是理论,它造成的是一个个真实的悲剧,是大量群体事件、干群冲突,干扰了无数人的正常生活,有的人甚至为此付出沉重代价。《瞭望》周刊最近的调查表明,取消农业税以来,以征地为核心的土地问题已成为农村冲突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目前我国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形成了一套法律法规,总的来说问题不大,问题主要在于农村的土地——集体土地没有彻底实现土地市场化,仍然服从行政权力配置土地资源的原则:政府凭对农地专用的行政垄断权将集体用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将一部分批租给城市二级土地市场,部分留在政府手中。现存法律规定政府征用农地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却允许政府按照市场价格批租土地,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红利。

  那么,问题从哪里来呢?农民不是傻瓜,他们当然明白同样一亩地只不过性质一改就会产生巨大“剪刀差”。农民一方面要忍受这种剥夺感,另一方面又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面临着生存的新选择,如此压力,如何能怪农民们不生气?因此发生官民冲突乃至大规模群体事件就一点也不奇怪了。这正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此时召开瞄准农村土地议题的意义。温家宝总理在此次会议上严正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相信也是意有所指。笔者在基层工作期间曾经参与处理过征地引起的矛盾,深感土地仍是中国农村的命门。对于征地引起的矛盾,一个县党政领导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艺术和手腕固然重要,但从根本上说,这类矛盾仍然难以有效解决。原因很简单,双方(也可能是三方,加上土地改变用途后的使用者,如开发商)在征地补偿上无法形成一个都能满意的价格,农民、政府、开发商,总要有一个承担损失,而现实情况下,受损害的基本都是农民。温家宝总理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其实就是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如何保障,这就涉及到要完善法律,因为如果谁都不愿意让出利益,那就让法律和市场界定出一个价格,这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现行关于农村土地转让的法律充满悖论、漏洞以及不合理,正因此,就要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而此次会议说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方案明年一定会出台,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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