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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鄯善万元补贴四种建棚种菜人

2009年04月15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新疆4月14日讯(记者查燕荣、通讯员杨峻发) 近日,鄯善县人民政府出台红头文件,对在该县设施农业基地投资建造温室大棚并种植反季节蔬菜的四种人进行补贴,补贴数额最高4万元,最低2.5万元。

    据了解,今年该县预计新建温室大棚1万座,新疆增设施农业种植面积2万多亩,政府出台补贴办法,一是凡是本地普通农户(包括园艺场农工)在二轮承包地(包括园艺场土地)上新建温室,每座标准棚补贴标准4万元;二是农村未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新建温室,限定给予两座标准温室每座4万元补贴;三是对已具备合法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开发证的种植大户,在自己开发土地上建设设施农业的,每座标准棚补贴标准2.5万元;四是对于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招商户,每座标准棚补贴标准2.5万元;在其他地块发展设施农业的外地招商户,每座标准棚补贴标准1.5万元。

    据介绍,该县补贴资金发放的程序是,温室完成墙体建设,补贴20%资金;完成棚架建设,补贴50%建棚实物(棉被、棚架等);投入生产后,补贴20%资金;剩余10%资金,待各项验收合格,确认滴灌、喷灌等节水设施正常使用后,一次性发放。补贴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农户直接受益。补贴年限从2009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
(责任编辑:郭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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