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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托 实现多方共赢(图)

2011年12月10日 来源:四川农村报 作者:廖小兵 刘鑫

本报记者廖小兵刘鑫文/图

  今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撂荒耕地复耕中的问题,构建遏制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通知》下发近三个月来,各地落实情况如何?哪些地方在解决撂荒地复耕问题上走在了前面?有什么好的经验?为此,本版特别推出“关注撂荒地复耕”系列报道,走进基层,深入田间,呈现我省撂荒地复耕的新情况、新特点。

  关注撂荒地复耕

  “我们现在站的这一片,2008年前全是荒地,有170多亩的样子。2010年镇里开始组织荒地治理,把这片土地集中整治后请来了一家苗木公司,土地才开始利用起来。”12月2日,看着已由荒地变成苗木栽种区的土地,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燎原村一组村民王光辉激动地说。

  近年来,广安区不断探索土地流转模式,强化土地撂荒治理,通过土地托管、入股模式、调换模式把原先零散、瘠薄和撂荒的土地集中整理、统一使用,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土地增效。广安区委书记尹黎明在浓溪镇调研时高度肯定了这一土地流转模式,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多管齐下收租就业两不误

  广安区浓溪镇外出务工人员达近万人,大量土地也随之被撂荒。据统计,仅2009年,浓溪镇撂荒地面积达1620亩,以友谊村四组为例,该组共有20多户100多人,常年在家务农的仅有两户,土地撂荒100亩。

  “我镇从2010年开始就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模式,重点采用土地托管方式,以及入股模式、调换模式等方式,将被撂荒了的和被粗放利用的土地交由村组统一管理,统一开发利用。”浓溪镇党委副书记苏孝林告诉记者,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国土法》的相关规定,2010年,浓溪镇在全镇范围内推广“土地托管”模式,把原有的撂荒地集中整理出租给业主开发。{Npage}

  “以前我要带小孩儿照顾老人,没精力去打理土地,自己的3亩地基本荒了,全家就靠爱人在外打工每月寄四五百元生活费生活。”浓溪镇龙安乡文林村三组村民杜宜清说,2010年,村上整理荒地200多亩,吸引来了重庆客商承包栽种有机蔬菜、果树等。现在她像城里人上班一样,家门口就业,在片区里负责种菜,照看果树。“8小时工作制,每个月领1200元工资,生活比以前安逸得多。”杜宜清说。

  “在浓溪镇像杜宜清一样的农户还有很多,他们每月领工资,这样一来,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务工,同时他们的国家补助和租地租金一样也不少。”浓溪镇党委书记孙强介绍说,通过土地托管,原本不起眼的撂荒地成为外来业主开发利用的“香饽饽”,变成了集有众多名贵树种为一体的苗木花卉基地、有机蔬菜栽种基地等。截至目前,全镇共治理撂荒地1400多亩,土地收益增加60万元,农民收入大幅提升。

  荒地复耕困难问题也不少

  “通过土地托管,我们镇在治理撂荒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孙强说。

  根据《国土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以及《四川省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承包方不得弃耕抛荒承包耕地”,这是开展治理撂荒地的最好的法律支撑。“但出现此类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却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孙强说,这让治理撂荒地工作开展起来遇到很大阻力,还有个别群众以个人得失来看待土地流转问题,使得土地托管、土地入股、土地调换不能有效进行。同时,对于一些偏远、交通不便的村组撂荒地,引进业主不容易,让留守的老人、儿童种植业不太现实,最后只能交由村组干部勉强代为耕种,为避免群众不理解,相关的惠农政策也不能逐一落实,这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干部耕作的积极性。

  记者手记

  治理撂荒地提高土地种植收益是关键

  导致撂荒地增多的原因很多,究其主要原因还是现阶段农村土地经营模式收益不足以让大多数农民增收致富,在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农村大部分劳动力选择外出打工。

  再结合目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来看,虽逐一出台,但并不完善,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得从乡镇自身做起强化农村土地的改造和有效利用率。加大生产基地、园区等设施建设,规模发展高效有机农业,改变土地利用模式(规模打造观赏林、木材林等)。提高土地种植收益,才是留住农民外出脚步,遏制土地撂荒,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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