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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土地流转富农惠农纪实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如何跳出一亩三分地小农经济模式对农业、农民的千年束缚,打破发展的瓶颈?贺州市大胆实践,探索出多形式土地流转方式,按经济发展规律要求重组了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这一要素),提高了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了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全面加快。据统计,全市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流转总面积97.44万亩,涉及6.5万户农民,分别占承包土地面积和承包户总数的35.1%和15.61%,这在全区处于领先地位。

    如今,贺州市还组织3000名干部深入每一个乡村开展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宣讲,大调研”活动,找准农业发展的突破点,将土地流转工作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系统化推进。

    “连片开发”富了农民

    白牛村,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的一个瑶族村寨。与许多边远瑶寨一样,过去的白牛村瑶胞收入主要靠种两亩水田、养两头耕牛,生活极为困难。而现在,雅致的农家小洋房,赏心悦目的树木花草、池塘、凉亭、九曲桥……一幅幅“桃花源”般的美景;村外2000多亩连片脐橙果实累累,立体开发的鱼塘星罗棋布,一派繁荣景象。白牛村年人均纯收入也由过去不到400元增加到现在的8000元。

    变化从他们早几年就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开始——

    被选为“2008北京奥运会火炬手”的瑶家汉子、白牛村党支部书记唐旺旗早年在外闯荡时看到,在北方成片种植的模式给农民带来了较大的效益。“为什么我们不能把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形成水果的规模种植呢?”他与村民一合计,说干就干。

    成立了水果技术协会的白牛村,依托紧邻的国有立新农场,制定了统一连片开发水果的种植规划,采取“集体统一开发、分户承包管理、小组协调生产”的合作经营方式,即在规划开发种果的区域内,把承包到户的土地由村民小组重新回收,再重新招标搞水果种植。规模种植很快变成了“规模效益”,截至2007年年底,白牛村有水果面积2157亩,其中优质脐橙1657亩,200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

    白牛村是贺州市农村土地流转的一个缩影。通过土地流转,特别是对“四荒”地的开发利用,贺州市既解决外出打工人家土地撂荒问题,又促使土地向种养能手、经营大户和种养企业集聚,优化了土地资源配置,加快了贺州市蔬菜、烟叶、茶叶、脐橙、梅李、马蹄、红瓜子、速丰林、瘦肉型猪和优质牛等10大农业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基地的建设,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

    根据各地需要“流转”

    贺州市土地流转模式多种多样,转包、租赁、转让、互换、入股……土地流转主要围绕本地的特色产业来开展,政府引导好农村土地进行合理有效的流转,走“一村一品”,或者是一个区域一个产业的发展路子,做到流转一片土地,带动一个产业。

    仅孕育出白牛村“白牛模式”的富川,32.8万亩土地流转面积中,就有24.7万亩种植优质脐橙、南方梨等水果,形成以种植脐橙、蜜桔、南方梨等优质特色水果为主的优势产业。

    昭平县则按照“公司+基地+农户”和“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连片发展茶叶种植,形成了一个以将军峰、大脑山茶业公司为龙头的茶叶产业,建起茶园10.2万亩,年产干茶4500吨;八步区、平桂管理区则依托大成、鹅罐、嘉宝等龙头企业,连片发展马蹄、玉米等果蔬农产品加工基地。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经营、基地化生产的产业化优势,实现了公司(企业)、农民双赢。

    流转土地也有一部分用于建设临时厂房和车间,如平桂区的黄田镇、望高镇、西湾镇的部分石材厂、粉体厂、砖厂租用农民的土地或以合股经营的方式使用土地;八步区近日投资9.8亿元的大桂山旅游度假区,也是利用农民土地转让而达成了项目落地,当地2600多农民依靠该旅游项目找到了较为固定的务工机会。 {Npage}

    变化从土地集中开始

    贺州市八步区莲塘镇的美仪村以富裕文明著称。这个5000人的村子,是如何脱颖而出的呢?

    早在上世纪末,村党支部、村委会便盯紧村集体土地着手铺设生财之道,将2000多亩集体山场和旱地出租给村里的经济能人,让他们连片开发,规模种植三华李、椪柑、蜜柚等名优水果新品种。他们还利用美新工业区坐落本村的有利条件,通过招商引资办起美仪瓷厂、芬芳果品厂等22家劳动密集型、以当地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企业。

    以60亩集体山地入股联办的美仪瓷业有限责任公司,先后新修水泥路、安装路灯,绿化道路等,极大改善了村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同时村委会利用每年的红利积累收入,按照统一规划,为村民无偿提供土地、由农民出资统一建设农民别墅区。

    像美仪村这样通过租赁、入股等土地流转,实现了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弥补了国家、集体支农资金不足的还有很多。为获得开发利益,大部分业主先期投入的资金很多用于改造和新建村级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而解决了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问题。

    贺州市农村有68.69万亩土地采取土地租赁方式进行流转,占流转总面积的70.49%。租赁的土地中,有1/4是耕地租赁,3/4是荒山荒坡地租赁。各类投资业主租赁土地搞农业综合开发,种植水果、经济林、用材林,搞养殖等。合作双方都订有合同,有的还经过了公证。租金大多以每亩250-300公斤水稻一年,也有少数以每亩300-400公斤水稻一年,以每年9月30日的粮食市场价折价支付现金,租赁时间以5-20年居多。荒山荒坡租赁时间20-30年,租金一般是每亩30-50元/年,也有的每亩50-80元/年。

    流转土地形成多赢局面,农民收益较为明显:固定的流转收益和给承包者打工赚取工资收入,不但使农民获得好的收益,外出打工农民也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更能专心外出发展;另一方面,土地集中吸引业主投资建设各类生产基地和企业,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农民们既照顾了家庭又增加了收入,一举两得。

    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2007年贺州市农业企业已经发展到1460家,其中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的有369家,已培育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家、自治区级6家;实现农业总产值109.8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5.5%;农民人均纯收入3093元,比上年增加411元,增长15.3%。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068.2元,同比增加362.4元,增长21.2%。(骆坚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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