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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4A级--江苏茅山风景区 违法占地建别墅

2011年09月15日 来源:今日中华网

    江苏句容市茅山风景区违法占地和违建别墅系列报道(一)

  位于江苏省句容市茅山镇前南庄的茅山风景区---国家4A级风景区,这里的别墅庄园项目,就是违反禁令建设的别墅。记者专程前往当地进行深入调查,所到之处触目惊心。

  茅山镇前南庄地处茅山山脉,2011年6月29日上午,本媒体记者一行来到位于句容市茅山风景区前南庄走访,在知情人的带领下,找到该风景区的独栋别墅,在风景区详细了解情况后,记者以游客者的身份游走,现场拍摄了照片。

  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村民做了近一步的了解。 村民告诉记者,这里有两处别墅,是非常非常的隐蔽,一般人是很难知道的。第一处别墅有7套,这里的土地是他们私自买下集体土地,私自建别墅,第二处别墅有4套,其中有一套是风景区管委会领导的,而且在风景区内建成高档农家乐酒店。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七套独栋别墅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四套独栋别墅

句容市茅山风景区高档农家乐酒店

 句容市茅山镇前南庄和后南庄的200多亩农田一直在抛荒{Npage}

句容市茅山镇前南庄和后南庄的200多亩农田一直在抛荒

  前南庄的村民又告诉记者,2008年10月份茅山风景区管委会以“开发农业项目”为名,在既没有政府批文,又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也没有公告,且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以租代征”,强行征用前南庄和后南庄两庄的耕地200多亩。而且也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而村民只拿到所谓的租金,每亩每年500元的补偿款。由于村民不同意并阻止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的违法行为,没想到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居然用大型机械强行将他们的耕地推平,至今为止,被强行推平的200多亩耕地任处于撂荒。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森林公园的设施和景点建设,必须按照总体规划设计进行。 

  在珍贵景物、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除必要的保护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建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和其他工程设施。 

  《土地管理法》第45条: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用上述以外土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2006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土地问题时,强调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然而,句容市国土资源局、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却对国家森林公园、土地政策法规置若罔闻,敢于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叫板,为了一地的政绩和私欲不顾国家的土地、粮食安全,不顾群众利益。顶风违纪、违法……

  
究竟谁为茅山风景区违法建别墅和违法占地行为放行?

  
本媒体将继续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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