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土地信息
农村土地网 > 法制时空 > 土地违法

河北遵化:以租代征建工厂 国土部门拒回应(图)

2011年08月03日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本网近日多次接到河北省遵化市黄台村民反映,建龙钢铁厂租用农田800亩用于工厂建设,引起失地农民不满,要求新闻媒体予以关注。日前,本网记者前去进行了调查。

    我们首先来到黄台村了解情况。

    见有记者采访,村民纷纷前来反映情况。村民王大妈说:“建龙钢铁厂将村里的800多亩土地租去用于建工厂,村民都不愿意,但是村干部在政府默许的情况下与钢厂签定协议,采访暗箱操作的方法不与村民协商。最后由村委会出面给村民每亩地每年900斤小麦的补偿。地上的附着物另外再给补偿。现在钢厂已经把土圈了起来,正在开工建设。”

    村民还反映,遵化市政府在这次占地过程中,没有举行听证、论证,没有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利用强迫手段在村民手里买走耕地,严重违反了国家土地政策。这种非法多占耕地和违法调整、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引起农民强烈不满,严重妨碍了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村南的施工现场,记者见到:很大一片耕地已经被工厂的围墙圈了起来,里面的耕地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村民说这块地有800多亩,都是好水浇地。

    记者就此联系遵化市国土资源局,一位工作人员以必须通过宣传部为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

    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三令五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违法侵占农民耕地。今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共同召开的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处理了有关地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员,首次土地问责制度的实施,处罚了73名地方官员。这次会议上,两部委负责人还表示,以后还要继续“动真格的”,今年年底还要对那些严重违反土地法规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遵化市发生的这起违法占用农民耕地事件,是否也应对政府部门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呢?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网对此事件将予以继续跟踪报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农村土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