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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无地耕种还叫农民么?

2008年12月22日 来源:华龙网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通后返乡农民工无地耕种问题凸显。

  据民盟重庆市委调研室和綦江县政协联合调查组对中东西部10个省市、20多个区县16268位农民工和家属,进行为期三年的调研:发现21%的被调查户家中有两人以上没有承包地。

  受世界金融危机造成经济危机的影响,重庆市外出务工农民工的企业纷纷裁员,外出农民工被迫返乡,而土地流通后,返乡农民工无地耕种。根据重庆市黔江区农业局和劳务办2008年11月的联合调查,目前黔江区已回流到乡的民工约为3.57万名,在他们当中就有8.23%的表示,因为承包地已经流转,无法开展农业生产。据统计,重庆每年输出近700万民工,其中有300多万输往沿海地区。综合重庆多个区县的调查,区县民工回流总量多在输出量的30%以下,民工回流量已超过15万人,在年龄结构上以青壮年为主,从事产业主要以电子加工、玩具加工、服装加工企业以及建筑行业为主。

  根据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数据,在重庆,农民收入中有约43%来自务工,且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如果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势必影响明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

  造成没有承包地和无地耕种的原因:一是原本就未分配承包地和承包地已被征用。因为出生率大于死亡率和耕地被征用,农民能承包的土地越来约少,而在上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超生民工中,有很多就是因为受到违法生育惩罚,没有分到承包地,靠外出打工自我养活的。二是很多民工在外出务工时,家里的承包地大多流转给他人种植。三是舍小家,为国家,支持国家修铁路、修高速公路被占用土地后,仅一次补偿青苗费而未办理“农转城”, 靠外出打工或失业,无地可种。

  综合重庆多个区县的调研,因为无地可种、不会种地和不愿意种地,在回流后就不愿再外出打工而从事农业生产的约占回流民工的20%左右,导致民工回流后大多闲散在家。同样以黔江区为例,在已回流的3.57万民工中,占44.57%的没有具体就业目标,目前在家靠吃老本度日。 {Npage}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势必应做一些大胆的思考和探索呢?

  采取措施,扶持、支持、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政府应在场地、项目、资金、税收、证照等方面放宽政策,优惠发展手工作坊、个体经商等庭院经济和楼宇经济,大力发展村社、社区为单位的群体农民工创业园区,培育以电子加工、玩具加工、服装加工为主的产业,发挥返乡农民工外出打工积累的一计之长,解决农民工自主就业。

  鼓励开垦荒山荒坡,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林木、园林业、蓄牧业、高效农业,并予以确权,给失地农民工以土地权藉。

  市、区、县、街、镇域企业要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工就近就业。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适当安排失地农民工“农转城”, 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本着“志愿”原则,适时适地对失地农民工进行移民,移至土地充足的区、县地区协调发展。

  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和社会救助,帮助失地农民工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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