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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累及生猪养殖贷款

2011年04月07日 来源:金融时报

  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济源双汇公司“瘦肉精”事件,焦作辖区孟州市、温县、沁阳市作为被曝光的“瘦肉精”主要猪源地,被河南省政府列为整治活动的重点检查县,这些地区生猪养殖业受到重大冲击,涉及生猪养殖的银行信贷资金情况如何?记者日前在河南焦作温县展开了调查。

  焦作是河南主要生猪产地之一,目前温县生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下、500-1000头和10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户)分别有216家、37家和8家。今年前两个月,生猪出栏2.1万头,其中外调1.4万头,主要销往华东地区,仅少部分生猪供给省内的双汇公司及周边其他省份。

  “瘦肉精”事件曝光后,河南省卫生厅、畜牧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多个部门迅速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包括温县、沁阳市、孟州市在内的5个县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排查期间辖内生猪一律停止外调,首轮排查结束后,又于18日更换检测试纸,开展第二轮更为严格的复检。河南省政府19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此次瘦肉精治理督导行动将持续一个月。以此推算,辖区生猪或将在一个月内不得外运。

  记者对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随机采访,28%的消费者表示近期将以素食或鸡、鱼等其他肉食品代替本地猪肉;48.5%的消费者表示会继续食用本地猪肉;23.5%的原双汇消费者在双汇冷鲜肉停止出售后,转向购买本地猪肉。

  据温县隆丰养殖有限公司、温县兴达养殖公司等部分大中型生猪养殖企业反映,此次“瘦肉精”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焦作作为被曝光的“瘦肉精”主要猪源地,短期内很难扭转对消费者信心的负面影响,生猪外销的市场份额将明显减少,预计需要两到三年时间辖区生猪养殖业才能走出低谷。

  温县畜牧局、商业局等单位负责人也反映,早在2006年10月,安徽合肥因检测出来自河南淮阳县、息县两地的生猪中含“瘦肉精”,便从2006年10月30日到2007年1月30日,禁止两地生猪和生猪产品进入当地屠宰、销售。此次“瘦肉精”事件波及面广,性质更为严重,生猪外调市场会重现“合肥现象”,而禁期将不止3个月、半年,一年都有可能,从而对辖区生猪养殖业将形成巨大冲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生猪外调中断,导致资金回笼速度放缓,养殖户按期还本付息受到影响。3月15号至今,焦作辖内生猪外调全部中断,预计禁运时间将持续到4月中旬,养殖户资金回笼速度明显放缓,直接影响银行到期贷款的按时归还。截至3月21日,温县农村信用社共有5笔生猪养殖贷款到期未能按时收回,合计38万元,占当月到期生猪养殖贷款的73.1%;温县邮政储蓄银行到期未收回生猪养殖贷款两笔,金额14万元,相应的占比为63.6%;温县农业银行1笔,金额3万元,相应的占比为100%。

  温县目前因“瘦肉精”事件应出栏而未出栏的生猪约1.2万头,按照最低9.8元/猪/日的养殖成本测算,日均成本合计约11.8万元,如果出栏期延长1个月,养殖户的养殖成本将被迫增加352.8万元。另外,从目前形势来看,即便禁运令取消,因辖区生猪养殖信誉受损严重,部分外销订单也将被买方中止或减少,生猪外销不畅同样增加养殖成本,减少养殖利润,甚至形成行业性亏损,养殖户利润下降,间接影响信贷资金安全。

  为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焦作市对温县、孟州市、沁阳市检测出含“瘦肉精”的生猪,采取立即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措施,所有费用由违法的畜主承担。第一次排查中,温县共有4家个体养殖户被检测出使用“瘦肉精”,4名户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所有的问题生猪已被就地处理。据调查,这4家养殖户中两家为邮政储蓄银行贷户,合计贷款金额15万元;1家为农村信用社贷户,贷款金额12万元,此部分贷款损失已成事实。3月18日开展的第二次复检更为严格,新发现多少问题猪目前尚无确切数据,但形势不容乐观。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瘦肉精”事件因涉及食品安全,遭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根据以往案例经验,事件发生后3到6个月内对销量的冲击最为明显,故未来6个月以内的到期贷款潜在损失最为严重,6到12个月以后到期贷款损失会有所减轻。目前辖区金融机构正对生猪养殖贷款逐笔排查,逐户访问,进行风险评估,寻求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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