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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湖北省政府8次当“被告” 都与批准征地有关

2011年03月17日 来源:亿房网

  只需一个简单回复即可,但有的部门就是不愿告知。昨日,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会披露,去年该省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由于行政不作为引发的“民告官”案件大幅上升,达到410件,是上年度的240%,案件总数排在第二位,仅次于行政处罚类案件。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杨良顺感叹:“一些行政机关程序性的低级错误而引起的行政争议问题,是完全不应该发生的。”

  省政府当“被告”的行政复议越来越多

  去年,该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12件。按行政管理领域分类,被申请人在前5位的分别是:公安类、工商类、劳动和社会保障类、土地类、城市规划和房屋拆迁类。

  与往年相比,行政复议的基本类型变化不大,但行政不作为的案件大幅上升。

  此外,在行政复议申请的诉求中,还出现了新的变化:以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案件增多,前年有4件,去年则有8件,这类案件都是省政府批准征地的案件。

  行政复议案件数少,与不敢告不愿告有关

  针对目前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总体偏少的情况,杨良顺认为,目前行政复议的案件数,与居高不下的社会矛盾和具体行政行为的总量均不相符。

  据武汉市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全市共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就达到433.5万件,但去年全市公安系统因行政处罚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总数仅135件,不足万分之一。

  相关负责人说,万件行政处罚中不满意的不到一件,就我们目前的执法水平是难以达到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少,固然与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但与行政相对人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不愿告有关,同时还与行政复议机关是否重视复议工作、是否有案必受有直接关系。

  低级错误导致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在受理的一些行政复议案件中,有的是因为行政机关的低级错误导致的行政争议问题。

  有的行政机关处室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明显超越职权;有的土地管理部门注销土地登记证不加盖政府的“土地专用章”,而是加盖国土部门的公章,导致越权行政;还有的政府部门对行政相对人通过邮寄或部门网站的公众邮箱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置之不理,导致行政不作为。

  有的对不属于信息公开的申请,只要回复申请人“不属于信息公开内容”就解决了的,但有的部门就是不愿告知申请人。相关负责人说,类似简单的问题导致行政机关违法,确实不应该。这也说明有的行政机关行政程序意识差,服务意识不强,值得认真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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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告官”案不到两成胜诉

  “民告官”告得赢吗?昨日,湖北省法制办主任陈洪波说,近年来,全省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一般占审结数的20%,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约占法院审结数的20%以下。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一定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决不能办人情案、关系案搞‘官官相护’。”陈洪波说,行政复议具有化解行政争议,是对行政相对人实行法律救济。

  针对有的行政复议机构借故拒绝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现象,今年,湖北省法制办将加强对“不予受理”决定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并及时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统计报告省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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