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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在农村发展3万名公证信息员

2009年03月03日 来源:陕西日报

记者日前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了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去年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证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决定将在我省农村中发展3万名公证信息员,把公证法律服务向纵深方向延伸,为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土地使用权改革的决定后,省司法厅公证管理部门紧抓机遇,快步跟进,全省公证机构全面介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共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证842件、宅基地使用权公证193件,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热情欢迎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流转公证和集体林权承包公证,扩大影响,努力实现公证工作服务“三农”的新突破,省司法厅下发文件,要求在全省农村迅速组建涉农公证机构公证信息员,通过组建涉农公证机构公证信息员,把公证法律服务延伸至广阔的农村,架起公证机构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从而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公证管理部门、各公证机构将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村调委会,聘用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文化基础的返乡农民工,建立健全涉农公证机构公证信息员队伍,力争做到每个乡镇要有2名以上、每个自然村要有1名以上公证信息员。该信息员主要负责收集并及时向本辖区涉农公证机构上报本乡镇、本村涉农公证信息情况和群众期望办理的有关公证事项等动态信息。据悉,农村公证信息员队伍组建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记者 成全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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