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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的利弊
提问者:人生如戏、全靠演绎
2020-03-31
土地流转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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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网友 |发布于 2020-03-31 16:44:12
    联产承包责任制在 承包 形式上有两种:①包产到户。以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前提,以户为单位承包,包工、包产、包费用。按合同规定 在限定的生产费用范围内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实现承包合同指标受奖,达不到承包指标受罚。 ②包干到户。又称大包干。承包合同中不规定生产费用限额和产量指标,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公共提留以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即“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承包内容上也有两种:①土地承包。即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按照农户人口、劳动力数量,将土地分给农户自主经营。②专业承包。即在生产队统一管理下,将集体所有的农、林、牧、副、渔、工、商各业的生产过程承包到户或承包到组,由户或组自主经营。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扩大了农民的自主权,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挥了小规模经营的长处,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从九五计划开始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开发“四荒”的承包期可以更长一些,这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重大政策。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合作、入股、联营、转换等方式进行流转,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向城镇和工业园区集中。其要点是: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正面意义包括下列诸条:
      其一,盘活农村生产、生活资料中的资本要素,激活农村经济、商业活动,数年以后,农村局面丕变,自是意料中事。可以预估,大、中、小城市郊区将首先改善经济状况。
      其二,近年在各地频频爆发的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群体性暴力抗争事件,多数由于政府勾结地产商对农民土地强取豪夺所致。如今农民获准自愿转让宅基地和耕地的权益,必然分享对土地定价的权力。宅基地和耕地不久就会具有随行就市的市价。土地市价昭彰,在人耳目,地方政府抑或地产公司难以上下其手,或者动辄巧借名目,强行征用,或者只手遮天,恃势以低价强买土地。如此,部份农民同政府之间一触即发的尖锐矛盾势必急剧缓解。
      其三,宅基地和耕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已经获准“流转”,为下阶段的农村经济活动奠定了基础。地产公司自会对城市郊区的宅基地择肥而噬;经营农业的公司以及各处的种田能手也会俟机而动,在远离城市的农村取得成片种植农作物的权利。久而久之,农业规模经营会在全国涌现,提高农业的效率并且降低种田的成本。
      现逐点评估新政的负面后果:
      其一,这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中国适逢池鱼之灾。固然有不少失业的农民工滞留城市,做摊贩度日,还是有许多农民工返乡谋生,协助当局缓解危局。今后大量农户把耕地的经营权转让出去以后,再遇到类似经济危机,农民工只能滞留城市,同市民争食了。换言之,就整体而言,农村素来具有的协助政府消弭经济危机的能力会逐步消失一部份。
      其二,这次农民获准将过去不属于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据为己有,或许今后会刺激产业界员工提出类似要求,对当局构成连串的压力。在国际上,这类事件是不经之谈,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却不能排除发生的可能性。大庆油田前员工在花完买断工龄所获的巨款以后,聚众闹事,终于全体获准重返油田上班,就是一个例证。
      其三,一旦农村资本能量被释放出来,金融流通加速,就像改革初期城市经济、商业活动趋向活跃之际出现的情况一样,势必需要中央财政部门提供庞大的资金流。不久以后,通货膨胀必然加剧,会影响全国民众的日常生活。简言之,农业新政涉及国家的资源和利益的再次分配,影响深远。如何判断,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其四,以前中国农业用地没有市场化,自发流转的农地不受法律保护,存在风险折价,农民收入极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这些自发流转的土地急剧升值,农民已经开始闹事,或者要求收回土地,或者要求补偿收益。目前许多事端就是农民毁约引起的。如今农民获准流转农地,今后事端或法律诉讼大批涌现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其五,农民拥有宅基地和耕地,自生自灭,不至于给当局制造麻烦。假若众多的农民失去土地,难免不会造成社会的巨大动荡。这是一个历史规律,历朝如此,对当代中国也似乎适用。今后大批农民丧失耕地的经营权,花完到手的款项以后,又不适应现代社会,被社会边缘化,阖家生计没有着落,必然给整个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从长远说来,农村土地兼并势必加剧,就中国国情而言,恐非国家之福。
      其六,尽管政策规定,农田用途不准变更,中国国情却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假以时日,必然会突破中央规定的18亿亩耕地的红线。这就给中国粮食安全平添了变数。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大国,从国外连年进口大量粮食,作为权宜之计,未尝不可,然而,设若进口粮食成为基本国情,不但受制于人,而且从长远观点来看,也不现实。一言以蔽之,能源不足,仅牵涉发展的速度;而粮食短缺,就涉及生存大计了。
      此外,还存在一个变数,即农业新政能否推行,取决于地方政府是否配合。当前地方政府用于运转的费用,依靠各种地方税收以及同中央分成的若干中央征收的税种,而地方政府赖以发展的项目资金,却大部份来自于差价卖地的收益。假如农地流转的收益全归农民享有,地方政府又如何支撑众多的发展项目?
      综上所述,在可以预期的将来,中国社会保障体系距离合理、管用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政府如何因应前述负面后果,自然“宜未雨绸缪,毋临渴掘井”。
      我来整理一下联产就是一群人为国家打工,做的好了就给奖金。而土地流转就是为自己打工,也就是更市场化了。而其中的利弊和其他市场化的事物是差不多的。主要在于管理,秩序,规则,盲目性。但是又有市场调节的作用在其中,让土地也成是市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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